婦女通常在月經過期1~2週左右會去驗尿,檢查是否懷孕。證實懷孕之後,六~八週之間,首先須作幾項基本檢查。
A.驗血型
檢查孕婦血型為何,是否屬於RH陰性。
B.是否罹患地中海型貧血或其它貧血。
若有尿糖、尿蛋白之現象,須確定係懷孕引起,亦或孕婦本身原本就罹患糖尿病,或者腎臟功能有問題。
A.愛滋病毒(HIV)
B.梅毒病毒(VDRL、TPHA )
C.德國麻疹
D.披衣菌病毒
A.淋病
B.泡疹第二型
C.B型鏈球菌
感染B型鏈球菌,可能引起胎兒先天性腦膜炎。
D.披衣菌
此類病毒可能導致胎兒先天異常、腦膜炎、嚴重者甚至可能致死,不可不慎。
剛懷孕整個子宮及子宮頸開始產生變化,此時作子宮頸抹片檢查,看看是否有異常狀況。一般來說,剛結婚或初次懷孕的婦女,多半未作過子宮頸抹片檢查,趁此機會作一次檢查,有益無害。
除以上檢查之外,孕婦還須作一次內診,檢查骨盆腔是否發育不正常,是否較為狹窄,不利生育。
以上七項檢查,目的在瞭解孕婦本身狀況,建立基本資料以備日後參考比較,至於產檢須滿13週後才開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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